重庆市开州区 关于规范城区治丧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点击次数:154次为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城区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城区依法设定文明治丧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定文明治丧区,其范围为: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镇安镇所辖社区,以及镇东街道大丘村、镇安镇丰太村和歇马村所辖区域。
二、文明治丧区属火化区域,公民死亡后,必须按规定火化。
三、文明治丧区办理丧事,应到就近依法设立的治丧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小区、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请受丧事演出、敲锣打鼓、燃放烟花鞭炮;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文明治丧区域内,禁止违规搭建治丧点、非法从事治丧服务、违规销售丧葬用品。
五、属地镇街负责所辖文明治丧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居民进入依法批准设立的治丧场所进行治丧。
六、拒不执行本通告的,由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化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依法查处。
七、本通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