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2018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方
发布时间:2018-02-12 点击次数:69次旅游风景区禁止燃放
禁止燃放区域: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内的场所;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及学生宿舍场所;鱼洞滨江路(黄溪口区域)范围:东至鱼洞车渡码头经下河路到钟楼路口,西至大江厂大转盘沿大江中路到江边,南至大江厂大转盘沿大江南大道经巴县大道到钟楼路口,北至鱼洞车渡码头沿长江江岸到瑞滨大酒店路口;龙洲湾街道办事处、鱼洞街道办事处、李家沱街道办事处、花溪街道办事处、南泉街道办事处辖区,界石镇城区内的棚户区及其他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旅游风景区及林场等易引发火灾的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龙洲湾街道办事处、鱼洞街道办事处、李家沱街道办事处、花溪街道办事处、南泉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市、区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