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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召开殡葬活动日暨公墓管理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7-12-02 点击次数:78次

巴南区民政局、巴南区殡葬协会在跳石镇龙凤山陵园召开了巴南区殡葬活动日暨公墓管理工作会。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彭齐明、副局长王明耀等领导,全体殡葬协会会员,殡葬行业单位负责人,有殡葬设施的镇街民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肯定了近年来我区殡葬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工作在殡葬工作第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慰问。 

会议通报了近段时间来我区公墓管理的有关情况。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公墓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购墓后不得自行转让或炒买炒卖。二是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化,墓区规划要合理,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三是公益性公墓不得对辖区以外进行宣传和接埋。四是所有公墓严禁建家族、宗族、活人墓和搞封建迷信活动。购买墓穴必须持有死者的身份证和火化证明。五是所有公墓墓地的扩展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六是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穴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七是凡公墓单位违背公墓管理相关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会议还决定成立以局长彭齐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王明耀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人员为组员的公墓专项清理整顿小组,立即对公墓管理有关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各公墓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继续违规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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